《喜见白发诗》是朱翌创作的一首宋代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种种年来渐满簪,
儿童环视语相惊。
故人大半黑头死,
老子何妨白发生。
弹镊不须夸手熟,
着冠犹喜觉头轻。
元无粉黛居閒屋,
任尔星星易数茎。
诗词的中文译文:
多年来,我的头发逐渐变得花白,
孩童们看着我,惊讶地说话。
许多故人已有大半黑发而亡,
但我这个老头子,何妨头发变白。
我不需要吹嘘自己弹奏琴竹的熟练,
戴上冠帽,我依然喜欢感觉头发轻盈。
我住在宽敞的房屋里,不需要妆黛装饰,
随意任凭星星自由地点缀我的头发。
诗意和赏析:
《喜见白发诗》表达了作者朱翌对自身年老白发的欣慰和豁达心态。诗中的白发象征着岁月的流逝和人生的经历,作者通过自嘲的语气,展示了对年龄的接受和对白发的喜悦。他并不在意儿童们对他白发的惊讶,反而以此作为自己活过的证明。与黑发而亡的故人相对照,作者以豁达的态度面对生命的消逝,表达了对生命的珍惜和对自然规律的顺从。
诗词的后半部分,作者描述了自己不需要夸耀自己技艺的熟练,穿戴冠帽时仍然喜欢感受头发的轻盈。这表明作者不拘泥于外在的装饰和虚华,注重内心的宁静和内在的自由。最后两句表达了作者宁静随意的生活态度,无拘无束地接受自然的变化和命运的摆布。
整首诗以简明扼要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年老白发的欣然接受和对自由自在生活态度的赞美。通过对岁月流转和生命变迁的思考,表达了对生命的积极态度和对自然规律的顺从,给人以深思和启迪。
朱翌(1097—1167)字新仲,号潜山居士、省事老人。舒州(今安徽潜山)人,卜居四明鄞县(今属浙江)。绍兴八年(1138),除秘书省正字,迁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祠部员外郎、秘书少监、起居舍人。十一年,为中书舍人。秦桧恶他不附己,谪居韶州十九年。桧死,充秘阁修撰,出知宣州、平江府。乾道三年卒,年七十一。名山胜景,游览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