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明何为赏析

《种药苗二首其二种决》是宋代文学家苏辙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种药苗二首其二种决,
朝朝自见不关图书。
闭目内观真妙境,
闻阿那律无目视。
决明何为适口乎尔?

诗意:
这首诗词描述了一种修行的境界。诗人通过种植药苗,以及闭目内观的方式,来寻求一种超越外在世界的真实体验。他意识到真正的智慧并不依赖于图书知识,而是通过内心的领悟和体验来获得。在冥想的状态下,他能够感受到一种超脱于肉眼视觉的境界,甚至超越了视觉的束缚。最后一句表达了对决明草(一种中药)的疑问,探讨决明草与内心体悟的关系。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诗人对内心体验和修行境界的追求。通过种植药苗和闭目内观的形象描写,诗人展示了一种超越感官世界的境界。他认识到真正的智慧不仅仅依赖于外在的知识和书本,更重要的是通过内心的领悟和直觉来体验真实。通过冥想和内观,诗人能够超越肉眼的局限,感受到一种非常独特的妙境。

最后一句中的"决明何为适口乎尔"是一个有趣的反问,表达了诗人对决明草的思考。决明草在中医中被认为能够明目,但诗人将其引入到这个诗词中,引发了对于决明草和内心体悟的关系的思考。诗人暗示了决明草并非只是治疗眼疾的草药,而是一个引发思考的象征,提醒人们思考内心的智慧和体悟是否也能像决明草一样适应于个人的需要。

整首诗词通过简洁而富有意境的语言,表达了诗人对于内心体悟和修行境界的追求,以及对于书本知识和外在世界的超越。它激发了读者对于内心智慧和直觉的思考,以及对于人与自然、人与知识的关系的思索。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