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鸡如人立赏析

《寓居六咏》是宋代文学家苏辙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大鸡如人立,小鸡三寸长。
造物均付予,危冠两昂藏。
出栏风易倒,依草枯不僵。
後庭花草盛,怜汝计兴亡。

诗意:
这首诗以描述鸡的形象为主,通过对大鸡和小鸡的描绘,表达了造物主公平地将生命赋予所有生物的思想。诗人注意到大鸡威风凛凛,宛如人立;而小鸡则只有三寸长,显得微不足道。然而,无论大小,每个生命都被赋予了平等的存在价值。诗中还描绘了大鸡头上的冠冕高昂,象征着权势和威严,而小鸡则没有这样的装饰。

诗人通过描绘出栏风易倒、依草枯不僵的情景,暗示了生命的脆弱和坚韧。无论环境如何,生命都要面临各种挑战和考验,但它们依然坚持生存下去。

最后两句描述了后庭花草的繁盛景象,诗人对花草的盛开表示怜惜,也意味着他对自身命运的思考。诗人从花草的兴盛中感受到了自己的兴亡之感,对人生的起伏和变化有所体悟。

赏析:
《寓居六咏》以简洁而形象的语言描绘了鸡的形象及其象征意义,反映了苏辙对生命的思考和对人生的感悟。诗中运用了对比手法,将大鸡和小鸡作为形象对立的两个主题,表达了生命的平等和坚韧不拔的品质。

通过描绘鸡的形象,诗人以微妙的方式表达了自己对生命的理解和人生的感悟。他通过观察自然界中的小动物,发现了生命的可贵和脆弱,并在此基础上思考了自身的命运。整首诗以简练的语言传递出深刻的思想,给人以启示和思考。

这首诗词以其简约而富有哲理的表达方式,展示了苏辙独特的文学才华和对人生的深入思考。它通过对自然界中微小事物的描写,引发人们对生命和存在的思考,体现了苏辙作为一位文学家和思想家的独特见解。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