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秋胡歌诗 其三》是嵇康创作的一首诗词,内容包含了一些关于忠诚、谦虚以及安宁的思考。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劳谦寡悔。忠信可久安。
劳谦寡悔。忠信可久安。
天道害盈。好胜者残。
强梁致灾。多事招患。
欲得安乐。独有无愆。
歌以言之。忠信可久安。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嵇康对于忠诚和谦虚的看法,以及这些品质与安宁之间的关系。诗人认为,劳苦、谦虚和少有悔意的人是可以长久安享幸福的。然而,天道会惩罚那些过于好胜的人,他们最终会失败和遭受伤害。强横的人往往会自食其果,多事之人容易引来灾祸。如果想要获得安宁和幸福,唯有保持无过失的品质。通过这首诗歌,嵇康强调了忠诚和真诚的重要性,以及它们与个人的幸福之间的紧密联系。
赏析:
这首诗词虽然简短,但表达了嵇康对于忠诚和谦虚的认同,并强调了这些品质与个人幸福之间的关系。诗人通过反复强调"劳谦寡悔"和"忠信可久安"这两个句子,使其成为整首诗的主题和中心思想。他认为,一个劳苦、谦虚和少有悔意的人,能够保持忠诚和真诚,就能够长久地享受安宁和幸福。
诗词中的"天道害盈"意味着过于自大和好胜的人会受到天道的惩罚,最终会导致失败和悲剧。"强梁致灾"和"多事招患"表明强硬和多事之人往往会招来灾祸和困难。而"欲得安乐,独有无愆"则强调了只有保持无过失的品质,才能够获得真正的安宁和幸福。
整首诗词通过简明扼要的表达,传递了嵇康对于忠诚和谦虚的价值观,并呼吁人们保持真诚和谦虚的品质,以获得长久的安宁和幸福。
嵇康(224-263,一说223-262),字叔夜,汉族,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人。著名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曾娶曹操曾孙女,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后因得罪钟会,为其构陷,而被司马昭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