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钱》是唐代诗人罗隐创作的,下面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译文:
志士不敢直接说出对钱的态度,因为贪恋金钱会带来祸胎。
小人无事生事,假装谄媚以获取好处。
剖析某人的烦恼,可以明白他是否真心合作。
贪婪的人一半会随着财物的转移而追随权势。
诗意:
这首诗揭露了人们在面对财富和利益时的不同态度。诗中提到的“钱”象征着金钱和利益,而罗隐通过“志士”和“小人”这样两种不同类型的人来表达对金钱的不同看法。志士为了道义和原则,不敢直接开口说出对金钱的态度,知道贪婪会带来祸端。小人则不择手段追求利益,假装讨好,扮演梯子媒介,以获取金钱和地位。同时,诗中也提到了识别贪婪人的方法,通过剖析他们的烦恼和苦恼可以看出他们是否真心与人合作。最后一句“朱门狼虎性,一半逐君回”则表明贪婪的人会随着权势转移而改变立场,没有真正的忠诚和信仰。
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明了的语言,描述了对金钱的不同态度和金钱带来的影响。通过对志士和小人的对比,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恶之分。诗人用“志士”和“小人”这样的形象,将金钱的诱惑和人性的复杂性展现得淋漓尽致。同时,诗中也有对贪婪人的警示,告诫人们要警惕利益的陷阱,以及通过观察他们的行为和忧虑来认清他们的真实目的。整首诗虽然只有四句,但却道出了金钱的诱惑和人性的种种表现,让人深思。
罗隐(833-909),字昭谏,新城(今浙江富阳市新登镇)人,唐代诗人。生于公元833年(太和七年),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底至京师,应进士试,历七年不第。咸通八年(公元867年)乃自编其文为《谗书》,益为统治阶级所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名休”。后来又断断续续考了几年,总共考了十多次,自称“十二三年就试期”,最终还是铩羽而归,史称“十上不第”。黄巢起义后,避乱隐居九华山,光启三年(公元887年),55岁时归乡依吴越王钱镠,历任钱塘令、司勋郎中、给事中等职。公元909年(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