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诏考制科呈胡武平内翰三首》是宋代文臣王珪的诗作。这首诗是王珪应诏前往金门草圣题诗的三首作品之一。在这首诗中,王珪描述了自己早晨接到皇帝的诏书后,迅速赶往皇宫,被赐予御笔,在赭案前焚香写下对国家时事的明智建议。
这首诗以简洁的语言展示了王珪的忠诚和聪明才智。他以朝廷的角度写诗,强调朝廷应该接纳才华出众的人才,以应对国家的安危。他表达了自己对皇帝的忠心,并展示了他作为一个文人官员的荣耀。王珪曾多次来到皇宫,享受皇帝的宠爱,这也是他能够自由施展才华的机会。
这首诗的译文如下:
奉诏金门草圣题,
平明趋过殿西墀。
宫床赐笔宣名早,
赭案焚香上策时。
诗意与赏析:
这首诗以简练的语言描绘了王珪应诏前往金门草圣题诗的情景。整首诗意味深长,展现了作者的忠诚和聪明才智。王珪是一位重要的宋代文臣,他应诏前往金门,象征着皇帝对他的信任和重视。他在早晨匆忙赶往皇宫,并在宫床上受赐御笔,表明他早早就被皇帝传召,以表明他的名声和才华。当他站在赭案前,焚香写下对国家时事的明智建议时,他展示了自己深思熟虑和为国家着想的智慧。
这首诗抒发了王珪对皇帝的忠诚和对国家的关切。他提到了朝廷应该吸纳才华出众的人才来处理国家的事务,以确保国家的安危。这体现了王珪作为一位文臣的职责和使命感。他的诗作充满了对朝廷的忠诚和对国家前途的思考,同时也展现了他作为一位文人官员的光荣和自豪。
总体而言,这首诗通过简练而富有表现力的语言,展示了王珪作为一位文臣的荣耀和聪明才智。他的诗作充满了对皇帝和国家的忠诚,以及对国家安危的关切,体现了他作为一位杰出官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王珪(1019年—1085年6月12日),字禹玉,北宋名相、著名文学家。祖籍成都华阳,幼时随叔父迁居舒州(今安徽省潜山县)。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王珪进士及第,高中榜眼。初通判扬州,召直集贤院。历官知制诰、翰林学士、知开封府等。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拜参知政事。熙宁九年(1076年),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元丰五年(1082年),拜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元丰六年(1083年),封郇国公。哲宗即位,封岐国公。旋卒于位,年六十七,赠太师,谥文恭。王珪历仕三朝,典内外制十八年,朝廷大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