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十四木叶山译文及注释

《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十四木叶山》是宋代苏辙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木叶山,辽地可开垦,土地直通沙漠。蓬草和荆棘已不再生,高大的树木又如何长成?这座山也是一片沙堆,短小的丛林稀疏可见。冰霜使得叶子凋落殆尽,鸟兽已无所依托。广大的天地,容纳了美与恶。为何仅自我局限于贫寒与粗陋,意思似乎卑鄙而落后。人民的生活也如此,却不知羞愧于肮脏与卑污。请您看看齐鲁之间,桑树和柘树都茂盛如此。在麦收季节,万箱麦子装载着丰收的希望,蚕儿快要把蚕茧挤满了。我和狗、猪一样,衣被满城郭。天地的本意是什么?而人力却不能完全探知。所以尧舜才推行仁政,不单纯施行礼仪音乐。

诗词的中文译文如上所示。

这首诗描绘了契丹地区的贫瘠景象,通过对比宋代齐鲁地区的丰饶景象,展现了不同地域之间的差异。苏辙以自然景观为切入点,借以表达对人与环境关系的思考。他认为天地广大,包容了美与恶,而人们的生活也应该追求美好而不是局限于贫困和粗俗。他以齐鲁地区的繁荣景象对照契丹地区的贫瘠,寄托了对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的期望。

通过描写自然景观和地域对比,苏辙在诗中抒发了对社会现状的不满和对人民生活的关切。他探讨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社会发展和人性的问题。这首诗呈现了一种对社会不平等、对贫困现象的批判,同时也表达了对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的渴望。

这首诗词通过对自然景观的描写,以及地域之间的对比,传达了作者对社会不平等和贫困现象的批判,同时表达了对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的期望。它展示了苏辙对人与自然、社会发展和人性的深入思考,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思想内涵。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