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吉上人》是宋代文学家寇准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新鸿并落叶,正逐朔风飞。
此地仍分首,何山是所归。
问程云栈远,宿馆雨灯微。
莫恨天涯别,重寻志未违。
诗意:
这首诗表达了送别吉上人的情感。诗中描绘了新鸿飞翔并伴随着落叶,象征着时光的流转。他们正随着北风飞翔,向着北方的归宿前进。虽然在这个地方要分别,但他们最终将会在何山相聚。他询问着远方的山程和云栈,思念之情油然而生。在宿馆中,微弱的雨灯映衬着他们的离别之情。然而,他告诫吉上人不要怨恨远离故乡,因为他们将会重返志向所在,不会背离初衷。
赏析:
这首诗以流畅的句子和自然的意象展现了别离和追求理想的主题。通过描述新鸿飞翔和落叶的景象,诗中传达了时光流逝和物是人非的感受。北风的飞翔象征着前行和追求,诗人希望吉上人能够顺利地前往他的目的地。诗人表达了对吉上人远行的思念和关切,询问远方的山程和云栈,展现了对他旅途的关注。在宿馆中,雨灯微弱,增添了别离时的忧伤氛围。最后,诗人告诫吉上人不要怨恨离别,因为他们最终会回到他们的志向所在,实现他们的理想,不会违背最初的初衷。
整首诗以简洁明快的语言和具象的意象,表达了诗人对吉上人的祝福和期许,同时也反映了宋代文人追求理想和远行的精神。这首诗以朴实的语言展现了人生的离合悲欢,表达了对远方旅行者的思念和祝福,同时激励他们坚定追求自己理想的决心,不被离别和困难所动摇。
莱国忠愍公寇准(961-1023),字平仲。汉族,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诗人。太平兴国五年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大名府成安县。累迁殿中丞、通判郓州。召试学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馆,为三司度支推官,转盐铁判官。天禧元年,改山南东道节度使,再起为相(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同平章事、景灵宫使)。天圣元年 (1023) 九月,又贬寇准衡州司马,是时寇准病笃,诏至,抱病赴衡州(今衡阳)任,病故于竹榻之上,衡州团练副使李迪迎寇准尸灵厝于衡州(今衡阳市)岳屏山花药寺,妻子宋氏奏乞归葬故里。皇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