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的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 :正文・酉集上 部首:言部
武英殿刻本: 第2776頁,第5字
同文書局本: 第1161頁,第18字
標點整理本: 第1136頁,第11字
音《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而振切,音刃。
《玉篇》:識認也。
《增韻》:辨識也。
《關尹子・二柱篇》:渾人我同天地,而彼私智認而已之。
《後漢・卓茂傳》:時嘗出行,有人認其馬,解與之;他日別得亡者,詣府送還。
《元史・王克敬傳》:臨事不認眞,豈盡忠之道乎。
例又,錯認,水酒名。見《南宋市肆記》。
例又,《讀書通》與仞通。
《前漢・儒林傳》:孟喜因不肯仞。
例又,《韻會》與訒通。詳訒字註。
音又,《廣韻》、《正韻》:而證切;《集韻》:如證切,𡘋仍去聲──義同。
注解
〔認〕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酉集上,康熙部首是言部。
〔認〕字拼音是rèn,左右结构,可拆字为訁、忍。
〔認〕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rèn] ⑴ 见“认”。
認的康熙字典解释由玉文惠整理。認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