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的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 :正文・辰集中 部首:木部
武英殿刻本: 第1323頁,第25字
同文書局本: 第555頁,第39字
標點整理本: 第502頁,第17字
音《唐韻》:徒干切;《集韻》:唐干切;《正韻》:唐闌切,𡘋音壇。
《說文》:木也。
《詩・小雅》:爰有樹檀。〔註〕善木。〈鄭風〉:無折我樹檀。〔註〕强韌之木。
《周禮・冬官・考工記》:中車輻。
例又,《本草》:紫檀白檀。
《綱目》:總謂之旃檀。
例又,州名。
《前漢・地理志》:白檀縣,屬漁陽郡,唐置檀州。
例又,姓。
《統譜》:齊公族有食瑕丘檀城,因以爲氏。
音又,《集韻》:時戰切,音善──人名。春秋饔人檀。
注解
〔檀〕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辰集中,康熙部首是木部。
〔檀〕字拼音是tán,左右结构,可拆字为木、亶,五行属木。
〔檀〕字造字法是形声。从木,亶( dǎn )声。本义是木名。古书中称檀的木很多,时无定指。常指豆科的黄檀,紫檀(即红木。
〔檀〕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tán] ⑴ 落叶乔木,木质坚硬,用于制家具、乐器(亦称“青檀”)。⑵ 浅绛色⑶ 〔~香〕常绿乔木,产在热带及亚热带,木质坚硬,有香气,可制器物及香料,又可入药。⑷ 〔紫~〕常绿乔木,木材坚硬,带红色,可制贵重家具或工艺品。⑸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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