谮的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 :正文・酉集上 部首:言部
武英殿刻本: 第2821頁,第7字
同文書局本: 第1181頁,第15字
標點整理本: 第1156頁,第10字
音《唐韻》:莊蔭切;《集韻》、《正韻》:側禁切;《韻會》:側切,𡘋簪去聲。
《說文》:愬也。
《博雅》:也。
《玉篇》:讒也。
《韻會》:旁入曰譖。
《詩・小雅》:譖言則退。〔註〕有譖毀之言,則共爲排退之。
《公羊傳・莊元年》:夫人譖公于齊侯。〔註〕如其事曰訴,加誣曰譖。
《前漢・孫寶傳》:蒙受冤譖。
例又,蝎譖。
《𡌨雅》:古者譖從中起謂之蝎譖。
音又,《韻會》:子念切──與僭通,不信也。
《詩・大雅》:譖始竟背。〔箋〕譖,本亦作僭。〔又〕覆謂我僭。〔傳〕僭,不信也。本亦作譖。
音又,叶子林切,音祲。
《詩・大雅》:瞻彼中林,甡甡其鹿;朋友已譖,不胥以穀。譖叶林。
例《正字通》:俗作𧮂、譛,非。
注解
〔譖〕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酉集上,康熙部首是言部。
〔譖〕字拼音是zèn,左右结构,可拆字为訁、朁。
〔譖〕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zèn] ⑴ 谗毁;诬陷。《説文•言部》:“譖,愬也。”㈡ [jiàn] ⑴ 通“僭”。不信。《集韻•栝韻》:“譖,不信也。通作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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