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的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 :正文・卯集中 部首:手部
武英殿刻本: 第1090頁,第5字
同文書局本: 第457頁,第24字
標點整理本: 第405頁,第3字
音《唐韻》:良冉切;《集韻》:力冉切,𡘋音斂。
《說文》:拱也。
音又,《集韻》、《韻會》、《正韻》𡘋居奄切,音撿──束也、拘也。
《前漢・王霸傳》:郡事,皆以義法令撿式。〔註〕撿,局也。
例又,《爾雅・釋言》:撿,同「也」。〔註〕撿,範模也,所出必同。
例又,巡察也、𢯱也、挍也、舉也。
《晉書・周顗傳》:王導料撿中書故事,見顗表救己。
例又,撿挍,官名。
《唐書・百官志》:開元六年,麗正修書院置使及撿挍官。
〇〔按〕撿挍二字𡘋从手,《廣韻》止收檢,以撿爲俗字。
注解
〔撿〕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卯集中,康熙部首是手部。
〔撿〕字拼音是jiǎn,左右结构,可拆字为扌、僉。
〔撿〕字造字法是形聲。从手,僉( qiān )聲。( jiàn )。本义是拱手。
〔撿〕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jiǎn] ⑴ 拾取⑵ 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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